February 28, 2004

老朋友

丟著剛搬回來的一大堆行李塞爆了房間,轉頭我就和好朋友出去悠哉地晃了一天.
我們25歲,卻已經認識彼此長達17年的時間.(.... 天吶,這是怎樣的孽緣阿!)
邊走邊吃,邊買東西,邊聊天,再一邊鬥嘴,感覺真是舒爽!
因為我們太愛互相吐槽了,她笑說:「如果我們只是2個不認識的路人,可能會打起來吧!」

由 Emily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04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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