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03, 2005

公民考試

Emily@UK - Life in the United Kingdom

從現在開始,所有申請英國護照的人都必須參加「公民考試」!

因為有鑒於很多人肖想來英國長住,要賺英國人的錢,要擁有英國政府提供的各種福利,卻不願意融入英國社會,甚至不學英文.
就好像羨慕人家住別墅,附游泳池,想進去享受高級服務,卻連聲招呼都不打,更不想付錢,還自以為高格調地想改人家裝潢一樣 - 莫名其妙!
從今年開始,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懂英國語文,文化,社會,歷史背景,通通不准入國籍!

看了一下參考試題,哇咧,還挺難的耶,真的是沒有一點英國背景的知識還真考不過.
即便我在英國上上下下這麼幾年,有些問題還真是從沒聽過.
這雖然增加了我的麻煩,但我是採支持態度的

我不喜歡那些把外國人當凱子,肖想人家的福利,卻不想盡自己義務的懶人.
這一個考試或許能或多或少的篩選掉這些人.

更討厭那些認為所有嫁外國人的女人都是因為勢利,貪圖榮華富貴,甚至「內銷不了,只好外銷」的想法.
這一個考試,可以從此打破這些迷思,為我們這些能在英國合法生存的人,爭一口氣.
能考的過,不論是與英國相關的知識,或者英文能力,都比一般台灣人好很多.

最痛恨那些拿英國護照,領英國救濟金,卻不會說英文,不接觸英國社會,還背著炸彈去地鐵炸死一堆人的「不好種」.
這個考試也是一個阻隔的關卡 - 人家政府幹啥要養一群這種人來搞破壞,莫名其妙,又沒欠你!

考試時間是 45 分鐘,共 24 題,必須答對至少 18 題才算合格.
每次費用是 60 鎊,不限次數,考到你通過為止.
必須等到你通過該考試之後,才有權利申請英國護照.

...看來我得準備去 K 點書了,不然還真危險... @_@||

由 Emily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5 01:42 PM
迴響

我超級支持這種政策的
在荷蘭我就看很多這種人....
特別是一些中東人
都不會說荷蘭文
然後只是因為有個荷蘭籍
也不工作
天天享有政府各項福利
然後拿著錢回自己國家住別墅當大老爺的
留在這兒的也是荷蘭治安的毒瘤

總之這種考試起碼可以去蕪存菁
既然要留在人家國家
起碼對該國家的文化有所了解

英國政府這點真是幹得好!!

Posted by: Sita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5 12:14 PM

BTW,突然發現你網誌的產量很驚人耶
毎天都可以有這麼多更新.....棒!!

Posted by: Sita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5 12:17 PM

我也支持這種考試,
台灣也應該對外籍新娘進行考試才對.

BTW,好想知道Emily的老公,
這BBC的14題參考題能考幾分呀?
看來不好考呢!

Posted by: cAthy 凱西貓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5 01:19 PM

對呀,權利義務很重要呢,有投入有產出,這樣是最好的

Emily加油k書囉,你的網誌產量真的很驚人呢,每天都有新鮮事

Posted by: page12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5 02:09 PM

r u in?

Posted by: jerocca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5 02:36 PM

(轉頭就跑ing...)

Posted by: 阿民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5 03:12 PM

你什麼時候考啊? 給Emily加油.
現在是否仍需要住滿三年後才能考公民呢?

Posted by: Margaret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5 11:56 PM

最近我家Adrian也有和我提到這個考試,他說大約通過的人是百分之七十五。然後我就有疑問啦!那我家Mimin是不是也要考丫?我家的回答是不知道....我想小孩子應該是不用吧???大人都有可能考不過(我啦)更何況小朋友呢?

Posted by: Jewel 發表於 November 4, 2005 12:50 AM

給emily加油喔!
妳一定可以通過的!
^___________^

Posted by: 莫莉 發表於 November 4, 2005 02:59 AM

24題有一半是問皇家的性事吧? 哈哈哈哈. :^)

英國的入籍規定好像頗為複雜標準也高, 相傳妳常去購物的 Harrods 的老闆(Diana 生前男友 Dodi 的爸爸)雖然在英很久卻還未被準入英籍. 雖然妳還未入籍但若是英國知道妳這麼有心捍衛國家社會他們一定會很感動欣慰的! :^)

我這裡強調種族大熔爐, 鼓勵新來的融入(assimilate)主流社會. 我同意妳的立場, 這裡也有人在心不在的人, 要不然就是自以為有交點稅就算盡責了. 可是在強硬的態度下, 是不是可能需要考慮一些法外情?

假設說以後妳父母較年長了, 妳想來接他們去英國居住. 在入籍時他們也需要考這個試. 如果這對他們來說是個困擾那豈不是有點不通人情? 這些銀髮的移民族怎麼安頓呢? 可能是一考量. :^)

社會資源被濫用, 政府也需要負些責任才是.

Posted by: Davey 發表於 November 4, 2005 04:53 AM

dear Sita,
英雌所見略同啦!!
哈, 有東西就寫囉~ 開始寫blog以後會調整看事情ㄉ態度, 不然每天都一樣再過, 還真看不出來有啥新鮮事可寫... 噗!

dear cAthy,
連他這道地ㄉ英國人都錯了3題哩, 結果是11/14! 連他都喊不容易, 有幾題得用猜ㄉ! 哈!

dear page12,
哈, 盡量固定一天一篇啦~ :P

hello, jerocca,
這是才剛推出3天ㄉ新制度, 我沒考過, 剛在新聞上看到公佈而已啦.

dear 阿民,
越來越精簡了... 別這麼打混嘛, 這位大哥!

dear Margaret,
是ㄉ, 還是得住3年. 哈, 我還有2年ㄉ時間, 先去把那本參考書買來看看再看啥時能去考, 哈~

dear Jewel,
好問題耶, 要去查一下, 但我猜想小孩子是不用ㄉ吧, 連英文都還不會怎麼考這些嘛.

dear 莫莉,
謝謝鼓勵~~ ^__^

dear Davey,
哈, 如果是考皇室誹聞, 那我一定沒問題啦! 現在就能去考, 哈!
你ㄉ問題跟 Jewel ㄉ類似, 小孩跟銀髮族, 尤其是依親來ㄉ人需不需要考? 我猜想是不需要啦, 不過還是要查一下才能確定.
我ㄉ出發點其實很自私ㄉ, 不是啥想捍衛國家社會, 純粹這些人ㄉ存在對我及家庭會造成人身危險, 我希望他們能夠被杜絕罷了.
社會資源被濫用, 的確跟政策很有關係 - 英國路上有些很年輕ㄉ四肢健全ㄉ流浪漢, 他們情願領國家救濟金, 不願意工作.
該怎麼說呢? 有一好沒兩好吧! 沒有完美ㄉ政策, 再周嚴都有漏洞可鑽.
所以現在多個考試, 讓政策更嚴格一點, 我是贊同ㄉ啦!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November 4, 2005 09:36 AM

看完題目....
無言..
怎麼這麼難啊!!!
連英國發展與歷史通通都考耶!!!
Emily加油囉~~~

Posted by: MC 發表於 November 4, 2005 01:46 PM

題目都是從Life in the UK出來的吧
(還要花個9.99英鎊買就是...-_-!)
這裡有考後心得
http://www.hellouk.org/forum/index.php?showtopic=89341

Life in the UK website
http://www.lifeintheuktest.gov.uk/

在Home office網站上看了一下
65歲以上的人不用考
不過聽說父母要用依親方式申請入籍並不容易
必須要證明他們是完全無依無靠 並且無能力自己謀生?
才能依親

至於小孩的話
以Jewel的case來說 只要請Adrian辦好領養Mimin的手續
Mimin就可以"馬上"變成英國人 所以也不必考了

Posted by: Jenny 發表於 November 5, 2005 02:45 PM

dear MC,
多謝鼓勵啦~ (信心滿滿狀...) ^__^

dear Jenny,
多謝分享, 非常 helpful 哩! ^0^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November 6, 2005 01:20 PM

我也贊成有這種考試耶!
以前聽過只要住在英國十年還是十五年以上就可以取得公民權(不知真的還假的?)
不過,那時倒是認識一些玩得很兇但是還想繼續申請PHD的人,因為以上的說法只要留得夠久好像就能成為英國公民,所以我覺得有考試還蠻好的,因為看到那些父母辛苦在台灣存錢給他們唸書,但是他們買車、玩樂時出手大方真是令人看不過去啊!

Posted by: Claudia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5 09:04 AM

dear Claudia,
目前澳洲好像還是行這種政策, 但依我聽到ㄉ, 英國這制度好像已經取消了.
可以體會你形容ㄉ這些人, 出國留學似乎總會遇到這種ㄉ... 英雌所見略同啦! ^__^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5 09:22 AM

請問life in the uk 書要在哪買?台灣有賣嗎?

謝謝

Posted by: connie 發表於 February 13, 2006 11:12 AM

dear connie,
台灣我上網找了一下, 沒看到有人在賣耶! 英國的 amazon 上有:http://www.amazon.co.uk/exec/obidos/ASIN/0113413025/qid=1139865936/sr=8-1/ref=pd_ka_1/203-2891243-8184718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February 13, 2006 09:26 PM

Emily
想請問一下不知道你清不清楚,假設我跟我男友(英籍)在台灣註冊結婚,要怎麼幫我申請英國護照?再台灣申請即可還是得回英國註冊然後做一民間才拿得到?因為我們並不一定要跟他回英國定居,才會想說怎麼從台灣這邊申請.

Posted by: Jessica 發表於 February 20, 2006 06:03 AM

dear Jessica,
如果不在英國居住連續至少3年, 就沒有資格申請英國護照喔! 不管你們在哪裡結婚都一樣.
申請英國護照必須經過面試, 而且只有在英國境內的出入境管理局有資格核發, 在其他任何國家都是無法申請的.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February 20, 2006 10:11 AM

Dear Emily:)
不小心逛到你的網站 發現很多實用的tips + informations
我也是嫁來英國的姐妹 兩天前是我們的2nd anniversary!我有個問題想請教你 當初你嫁來時結婚簽證是拿多久捏? home office給我了兩年的居留權 但是聽很多人說 要住三年才可換英國護照 我十月這簽證就要期滿 如果還要再一年才能拿英國護照的話 那我十月後該申請什麼簽證呢?希望你可以替我解答 謝謝你喔!(還有 看了一下life in uk 的測驗 的確有一點難ㄝ 有點緊張ㄟ) ㄏㄏ

mary

Posted by: Mary 發表於 August 22, 2006 09:55 PM

dear Mary,
嫁過來的姊妹都一樣啦, 頂多拿到兩年的居留簽證, 然後就要申請"永久居留簽證", 可以參考"異國婚姻 vs 簽證"這一篇文章裡有說.
你簽證10月要到期, 那你得趕緊去申請, 你也知道英國人辦事的效率... 快去! 快去!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August 23, 2006 12:09 AM

謝謝你喔 我馬上去看...ㄏ

Posted by: Mary 發表於 August 25, 2006 10: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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