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寧靜的小鎮,昨晚很是熱鬧,擠的水洩不通.
為了能看到表演,我還得爬上路邊的柱子,給我自己找一個居高臨下的角度,
不然依我的身高,擠在英國人高馬大的人群裡,還有讓孩子們坐在父親肩膀上的,我恐怕只能看到火把跟裊裊餘煙了.
400年前,在英國南部的 Lewes,一個男子 Guido Fawkes 試圖以炸彈炸死國王和整個王國,但最後被捕,判處極刑「Hung, Drawn & Quatered」<註一:兒童不宜!>.
此後全國都在今天以大型的煙火表演慶祝,這就是 Bonfire Night 的由來,也因此煙火上總是會綁著 Guido Fawkes 的圖片,表示懲罰.
High Street 上的遊行隊伍,每個人都精心打扮過,扮成鬼怪,扮成中古世紀的戰士,扮成基督教士等等.
手裡拿著火把,或扛著鬼神,敲著鼓,不時地有巨大的爆炸聲響.
等 High Street 上的表演結束,大約晚上9點過了,全部的人在徒步走到草地上,重頭戲的煙火表演在這裡演出.
非常美麗的煙火,看的大家都只能嘴巴開開「哇...」
咻一聲,看見數個火團衝上天際,然後碰一聲地,變成炫麗的煙火散開來,非常迷人.
彩色的煙火在空中散開候漸漸落下,感覺好像就快要掉到我頭上了,卻又瞬間消失了.
漂亮的讓人眼睛都移不開,捨不得眨眼了呢!
很多當地居民都認為,以前的 Bonfire Night 更精采.
Stevie 說以前他小時候的 Bonfire 非常大聲,路邊的商店櫥窗常因巨大的爆炸聲而當場爆裂.
碉堡的城牆上會有很精采的煙火表演,所有的人都擠在城門外觀看,非常漂亮.
後來因為死傷人數太多,這些都被禁止了,所以他們總覺的以前的比較好.
這不是我第一次在英國看 Bonfire,還記得第一次和 Stevie 的父母見面,就是 Stevie 約我來參加那一年的 Bonfire Night.
記得當年覺的「台灣的煙火更漂亮」,今年卻覺的英國的一點也不差嘛.
不知道是因為太久沒看到台灣的煙火長啥樣,還是因為今年是400週年慶,真的有比較好?
哈,總之, 我玩的很開心啦!
*圖為:High Street 上的遊行隊伍一景.拍謝,濃煙迷漫,技術不佳,拍不出啥好相片啦!
註一:是一種挺噁心的死刑.
先把犯人吊在城門外一段時日,然後趁犯人還沒死,把他的內臟通通取出來,當著犯人的面燒掉.
最後,把他剁成4塊,這時候當然是會死了,並且把這4塊分送全國各地,昭告世人,以此為鑑.
来英国两年了,竟然不知道11月5日到底是什么节日。昨晚Southampton Waterfront也有Fireworks Display,可惜我我匆匆赶到那里的时候已经结束了。。。
Posted by: brady 發表於 November 6, 2005 01:54 PM難怪啊
難怪昨天煙火放不停
原來這是有典故的
dear Emily:
真的很巧,我們二個都不約而同的寫了有關這個
bonfire night的文章;看來妳過的比較正統道地,我們只是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並且在自家後院放煙火,雖然星期六晚上,天公不作美,雨下的不小,不過,由於大家心情都很好,還跟別戶人家對軋煙火,對我而言,是個很有趣的經驗呢!
http://www.bonefire.org/guy/
進來這個網站還可以用火燒Guy Fawkes的頭,
英國人真的恨死他了,燒了他400年,每年都要燒一次.
dear brady,
若不是因為要在此住下了, 我以前還真懶ㄉ理會為啥要慶祝, 反正有得玩就好了, 哈!
dear Karol,
是阿, 你真應該來跟我們住啦, 這樣可以玩比較多啦! 手機辦好了沒阿?
dear Arena,
我們沒有自己放煙火呢, 因為姐姐懷孕, 太危險啦, 所以只有去看人家玩囉~
dear cAthy 凱西貓,
哈, 真ㄉ是燒了400年還在燒呢! 就是因為有你們回應, 才讓我ㄉ站資料更豐富呢! 非常感謝! ^0^
看來400年前英國的極刑
比我們的滿清十大酷刑還恐怖耶...
好恐怖的刑罰.....@@"
Posted by: 莫莉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5 02:03 PM取自奇摩知識
◎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
那个凌迟是要三天完成才行,其间会补充营养和能量给这个受刑者,不能提前死,所以比较可怕,真的是生不如死阿
看英国这个bonfire,只有一种感觉——全国上下,同仇敌忾!
Posted by: amy 發表於 November 8, 2005 02:48 AMdear Sita,
看看以下阿民和amy提供ㄉ資料, 好像... 咱們ㄉ比較恐怖耶... >_<
dear 莫莉,
看起來中外皆然, 可能就是要恐怖才算處罰吧...
dear 阿民,
... 你是嫌這一篇還不夠噁心就對了...是吧?
dear amy,
現在大家倒是沒那麼氣憤了啦, 玩樂ㄉ性質高過於歷史意義了, 哈!
看你和阿民ㄉ分享, 我覺ㄉ咱們ㄉ比較恐怖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