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4, 2006

自己的態度決定了別人的角度

上學期的 assessment Week (就是要給每個學生一個評分,看他們這段時間以來的努力與成果如何),主任問我各個學生上課的情況,我依實稟告.

一個年紀稍長的孩子,不喜歡做作業,但我請他在課堂上做,他倒是都願意的.
我知道他其他科目的壓力很大,於是我這一科他比較鬆懈,再加上他願意利用課堂的時間做,我就還可以接受,並沒有問題.
但這可不符合主任的標準,她完全不能接受,立刻拿出處罰單,要我給這個孩子處罰.
我不太願意,但知道這是校方規定,也知道她是我上司,我沒有理由正面回絕.
於是我嗯嗯啊啊的,假裝趕著上課,假裝太忙忘記,拿了單子就閃人了.

其他在一旁的老師們也同聲敵慨地說他是懶惰的學生,亦主張我應該處罰他.
他們聲聲催促,恨不得我給越狠的處罰越好的樣子,是讓我開始認真思考這件事的主因
這個孩子上其他老師的課的時候,到底是啥樣子?
為啥所有的老師都恨不得我能處罰他,好讓他們出口氣似的?

這讓我想起16歲那一年,我在一間小酒吧裡打工,因為想學調酒.
我們共有5個吧台輪班,有一位酒保負責保護我們.
一天我去上班的時候,另一個吧台告訴我前一晚發生的事.
一群大學生來慶生,其中一位喝到爛醉開始發情,趁當夜負責的女吧台去上廁所的時候,在廁所門口等她.
當她一打開廁所的門,立刻就被拖進去強吻.

我很生氣,轉頭質問酒保大哥:「那時候你在做什麼?這不是你的工作嗎!?」
大哥冷冷地說:「我哪分得清楚她到底是真的不要,還是欲迎還拒.」
我明白他所指為何,突然無話回應.

這位女孩平常的私生活的確頗亂.
她常跟來喝酒的客人私下出去,上班期間亦常坐在客人大腿上卿卿我我,摟摟抱抱.
她常辦事前帶男人來酒吧裡喝酒助性,辦完事後再一起回到酒吧裡來巡過幾回.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不用被抓姦在床,大家也看得出來你們之間有一腿
以我當時極有限的經驗,都敢一口咬定她跟誰有特殊關係,何況其他年紀比我更長,在那種環境裡更久的其他同事們.
大家只是因為事不關己,心照不宣罷了.

當時酒保大哥這一句話讓我印象很深刻.
因為她平時的作風,導致當她真的有難的時候,沒人體會,沒人出手幫她.

話說回來,這個學生本性不壞.
他跟我說過,曾經一度太過認真唸書,導致他頭髮全部翻白,嚇壞了他自己,從此便有點恐懼,決定放輕鬆就好了.
我想,這是他態度懶散的原因.
可是,當他的態度過分懶散,並對老師不甚尊敬的時候,他也勢必要跟很多的「資源」與「知識」擦肩而過了.
而這其中會有所損失的,絕對不是老師們.
適度的努力,是他要重新思考的問題

記得剛開始碩士課程的時候,我非常的緊張,極度認真的K書,確實做到「預習.學習.複習」三步驟.
那一陣子,長了很多頭皮屑,怎麼洗頭都沒用,還開始有白頭髮,也把我自己給嚇到了.
就像這個學生一樣,面對壓力的時候,我們的症狀都表現在頭頂上 - 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應該從此不再努力.
反而,從此我都以此為警訊,努力之餘也提醒自己,是不是該調劑一下,休息一下了.
這其實是福不是禍,還好有這種警訊,不然我若壓力滿載直到瘋掉才發現,豈不是更慘!
這樣想來,才長一下頭皮屑,多幾根白頭髮而已,根本就是大福氣.

現在 Stevie 也會以此調侃我,像隻猴子似地翻翻我的頭皮,然後笑說:「妳都沒有白頭髮耶,最近日子過的很爽喔!」

由 Emily 發表於 January 14, 2006 09:16 PM
迴響

嗯~我同意Emily的看法
我是在國中的時候
突然間在頭頂冒出一叢白頭髮
不過從此之後就再也沒消失過了~
所以適度的休息調整自己的步伐
真的很重要!

Posted by: sweetkiwi 發表於 January 15, 2006 07:16 AM

大學畢業前白頭髮還拔的完,畢業後大概成等比增加,現在....我70多歲的阿媽遠遠在我身邊喊:哎唷!哪ㄟ加哩ㄗㄟ~~~

Posted by: Ivy 發表於 January 15, 2006 07:20 AM

原則是一樣的
而事件其實是case by case
過去的case只是一種參考
並不能成為this issue or every issue 的戳印
充其量20percent OK?
這是我的看法! \-.-/

即使是同一個人同一件舉動不同時間
就不一樣應該獨立來評比!!!

孩子很冤枉
明明是老師的教法不能令他心悅承受
應被處罰是他?還是老師?
其他科目的老師
並不能push or judge你的分數
這是原則要溝通好請上司及同事不能逾越你的職權

孩子固然有改進之必要
但是老師跟孩子的互信跟互動
由時間跟溝通得快慢來決定的
千萬不能用分數來作為以偏蓋全的工具

我不同意老酒保的處理結果
女酒保平日行徑是一回事
在上班時候不能容許這種事情
這是紀律對事不對人
要執行到底的
而且也是最強而有力的藉口跟難得的機會

從我所述的內容來看
也看得出來
兩個case並不能相提並論
根本是不同
教育跟職場紀律本來就是不一樣
前者宜寬
後者求嚴
一個讓我想到放牛班的春天
一個讓我想到控訴裡Julia Foster飾演的女子

寫得好多
這是一個議題原則很容易掌握
但是涉及的人要去達到共識卻很難
會否令你白髮又冒出幾撮阿???^^


Posted by: jesi 發表於 January 15, 2006 12:59 PM

Dear Emily:
回頭再拜讀Emily文章第二次
承認我漏掉中後的部分
以上言論全部作廢

白頭髮當作調整心態緊繃的警訊
是很特別的
呵呵

Posted by: jesi 發表於 January 15, 2006 01:21 PM

好玩,以白髮作為壓力大小的指標!!
若我是你,也不見得會開罰單的
我覺得孩子要以一個整體去了解,而不能單憑某個課堂上的片面印象
Emily 是個體貼的好老師!!

Posted by: kathy 發表於 January 15, 2006 02:20 PM

我現在也在英國唸碩士,前陣子也赫然發現我的第一根白頭髮...
真不會形容對那根白頭髮的感覺,是要高興自己長智慧了,還是變老了...鳴鳴

第一次留言,多指教!很喜歡妳的文章哩,潛水好段時日了說...

Posted by: Savi 發表於 January 15, 2006 03:28 PM

>當她一打開廁所的門,立刻就被拖進去強吻.

因為這故事沒講完,
所以我幫大家發問
後來怎樣? 嘻嘻. :^)

Posted by: Davey 發表於 January 15, 2006 04:26 PM

沒錯, 別人對你的態度往往是你自己處世的鏡射.

我家美女也是個老師, 深知孩子們的問題往往是家庭問題造成的, 所以她常要聯絡家長了解學生家庭狀況, 再想辦法跟家長互相配合來導正孩子, 希望採用"區域聯防"來奏效.
可惜 ...... 這年頭不盡責任的父母還是很多, 常常令人扼腕.

在英國親師互動密切嗎?

Posted by: Leo 發表於 January 16, 2006 06:07 AM

我想知道欲拒還迎的英文怎麼說ㄚ

我也有個同事輕挑白目,曾跟我抱怨另一個爛人都介紹一些爛人給她,對她不尊重什麼的
當時我心裡就是這樣想,一切都是妳自找的ㄚ

Posted by: Cassidy 發表於 January 16, 2006 01:49 PM

看完後,頗為感慨,
實在是很多人在看另一個人時,
大多只是看到表面,就將結論定下,
因此而失去了一個人更豐富的另一個部份

Posted by: 葫蘆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6 05:09 AM

dear sweetkiwi,
從此沒消失過?! 唉, 那會很討人厭吧.

dear Ivy,
有些人是比較容易少年白, 那跟壓力又不相同了喲! 還好現在都可以染髮, 嘻~

dear jesi,
不會不會, 沒有害我多冒幾根白髮啦! 我大概知道你想表達的意思, 但只有大概, 所以不知從何討論起... >_<

dear kathy,
謝謝誇獎啦, 我盡量能幫學生都會幫啦, 但有時候又會想, 能護他一時也不能護他一世, 他的態度若不改, 遲早要吃其他老師的虧的.

dear Savi,
歡迎常來玩喲! 哈, 如果只長一根的話, 那應該要開心啦, 是長智慧啦~ 但如果冒了很多根, 我可能就笑不出來了...

dear Davey,
沒, 真的就是被強吻"而已", 沒有後續.

dear Leo,
我也認為老師和家長之間的配合很重要.
學校都會有"parents' evening", 讓校方跟家長溝通學生的狀況, 但跟台灣一樣, 看家長.
有些家長不太用心教育, 學校也沒輒, 孩子是你的, 你不關心, 學校自然也愛莫能助.

dear Cassidy,
真的是...
我不知道"欲迎還拒"確切的英文, 如果有其他人知道, 還請分享!
我會說"She is playing hard to get", 意思是說她想要卻假裝沒興趣.

dear 葫蘆,
人們大多都這樣, 尤其老師當久了, 自認為認識那個學生了, 認定他就是壞, 恐怕就不信他有乖的時候了.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6 09:15 PM

Emily妳好。我是一名國中老師,而我每天都會來看妳的blog。
妳的這一篇文章很重要的一句話是「自己的態度決定了別人的角度」,我想印下來和學生分享不知道是否可以?

Posted by: justina 發表於 January 23, 2006 01:57 PM

dear justina,
沒問題, 請用! ^__^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January 24, 2006 08:47 AM

Thank you!

Posted by: justina 發表於 January 24, 2006 12:35 PM

hello Emily~
在網路上閒逛,看到這篇blog,寫的很棒
我想分享給我的朋友,我可以轉寄嗎?
當然,我會附上這篇文章的網址。
如果不方便,就不會轉寄囉,3Q~

Posted by: miffie 發表於 January 26, 2006 0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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