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07, 2007

回台灣登記結婚 [1]

在英國結婚了兩年,我們終於要回國登記結婚了,這才知道原來還得先把英國的結婚證書拿去「駐英台北代表處」認證,感謝眾家姊妹們先前的分享,我們這第一關很順利地就通過了!
以下我也分享一下經驗,希望對將來的姊妹能有些幫助囉,如果你也是在英國結婚,要回台灣登記婚姻,你也需要經過以下程序喔.

首先,必須先將英國的結婚證書拿去英國外交部驗證,這一個步驟即是讓英國官方背書你的這份結婚證書是合法的.

然後必須為外籍配偶取個中文姓名,必須以咱們一般取名字的習慣為主,包括必須是三個字,姓氏必須是 百家姓 之一,特殊的姓氏是不被接受的.
另外應該注意的是,根據台灣官方的建議,及先前各家姊妹們的經驗,最好外籍配偶能與你同姓,將來處理官方文件及小孩戶籍等時,會省下許多麻煩.
我家 Steve 取中文姓名的文章請按 這兒

再來則是將英國結婚證書翻譯成中文.目前尚沒有一個官方的版本可以套用,都得靠姊妹們自行翻譯.
我個人覺得這實在是很浪費時間與精力的事情,明明就已經很多人做過了,卻每個人都得從頭做一遍,實在很沒效率.
因此決定把我自己已經申請通過了的翻譯版本拿出來跟大家分享,將來的姊妹們就只需要填表格就行了!
這個部分另外還要非常感謝 Charlotte 的分享,我的教堂版本就是以她的註冊所版本做基礎的.
根據你結婚的地點不同,結婚證書稍有不同:

  • 如果你是在英國教堂裡結婚的,按 這裡 下載英國結婚證書的中譯本,我用的是這一份,已經確定申請通過.

  • 如果你是在註冊所結婚的,請按 這裡,這是非常熱心的 Charlotte 分享的.

必須注意的是,Charlotte 這一份還沒有申請過,我個人也沒有看過在英國註冊所的結婚證書,並不確定是否有如在教堂結婚的證書上註明的警告標語等,還請其他姊妹們分享,我再修改囉.
這些檔案中紅色字體的部分就是必須填個人資料的部分,黑色字體則完全不需更改.

然後請到 「駐英台北代表處」的網頁上去下載其他相關文件表格:文件驗證申請表,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名字之聲明書.
根據目前的規定,如果外籍配偶無法跟你一起去「駐英台北代表處」辦理文件驗證,他就必須跟你一起回台灣辦理登記,也就是說,駐英台北代表處」和「戶政事務所」,外籍配偶必須和你一起出現至少一次.

如果外籍配偶不能和你一起去「駐英台北代表處」辦理文件驗證,但可以和你一起回台灣辦理登記,你必須在「文件驗證申請表」上的「申請文件證明用途」一欄註明,並且不需要填用「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名字之聲明書」,這個部分的手續等到你們一起回台灣之後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不需經過「駐英台北代表處」.
手續費 24 英鎊 = 結婚證書驗證費用每件8英鎊 + 結婚證書中文翻譯驗證費用每件16英鎊.
唯獨以上這種狀況,「駐英台北代表處」接用郵寄的方式處理,省下你跑一趟的時間與金錢,但必須注意的是不可郵寄現金,並且必須附上回郵信封.
建議使用「Special Delivery」,以降低護照遺失的機率,郵局可以買到「Special Delivery」的回郵信封,約 4.75 英鎊一個.

如果外籍配偶可以跟你一起去「駐英台北代表處」辦理文件驗證,但無法跟你一起回台灣辦理登記,你們必須填寫「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名字之聲明書」,並交由「駐英台北代表處」一同驗證.
手續費 32 英鎊 = 結婚證書驗證費用每件8英鎊 + 結婚證書中文翻譯驗證費用每件16英鎊 + 中文姓名聲明書驗證費用每件8英鎊.

最後,別忘記帶(附)上你們兩人的護照喔.

如果你仍有任何不確定,可以在跑一趟之前先把文件 email 給駐英台北代表處,讓他們先為你確認過.
駐英台北代表處」的效率很好,今天寄出,明天處理,後天我就收到完成認證的文件及護照囉.
咱們台灣人辦事果然跟英國人很不一樣,讚啦!

由 Emily 發表於 June 7, 2007 09:41 AM
迴響

歐~開心~
妳們要回來了^^

Posted by: Cassidy 發表於 June 7, 2007 11:04 AM

好細心詳盡的說明!!
造福很多有需要這方面資訊的姊妹
好文一篇!

Posted by: Miffy 發表於 June 7, 2007 01:21 PM

感謝EMILY提供這麼詳細的資料!
不過,好麻煩哦~我看我在台灣還是維持單身好啦! :P ~

Posted by: 愛丁堡卜媽 發表於 June 8, 2007 09:36 AM

Emily這個資料真的會造福很多姐妹喔!!
然後妳又要回台灣啦!!不過目前台灣真的很熱喔!!
我打電話回家,我媽說目前就已經要三十度天天開冷氣了咧!

Posted by: Jewel 發表於 June 8, 2007 01:33 PM

Emily寫得很仔細窩 應該會造福很多姐妹們 謝謝囉

另外 現在戶政法修改了 現在開始小孩的姓氏由父母雙方
共同協議 並不一定要從父姓 甚至要從父姓(或母姓) 也要雙方的同意書...

害我們家哈利波特 當初擔心有問題 和我姓:有夠普通的"陳"
都不能取很炫的名字 哪知道現在法律改了~~~

Posted by: Joni 發表於 June 11, 2007 08:56 AM

dear Cassidy,
對阿, 我也真是等不及啦~~

dear Miffy,
多謝鼓勵, 我這是雞婆了啦!

dear 愛丁堡卜媽,
原來兩個孩子的媽了你都還沒回去登記阿, 呵, 用不到就不用麻煩囉!

dear Jewel,
我已經一年多沒有回去了耶, 超想念夜市, 鵝肉, 朋友家人的呢!

dear Joni,
跟我們姓也很好阿, 雖然咱們的姓都很普遍, 但這樣很台灣嘛! 我很開心 steve 跟我姓呢, 這樣將來小孩的中文名字也都會跟我姓, 真好!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June 11, 2007 10:37 PM

哈哈我們兩個剛好相反,今年底或明年初,我要回英國結婚啦,不能讓老公在英國一直是單身咧,太危險!!
關於台灣人和英國人( 或加拿大人)的辦事效率,我家老頭也有同感,看到我們的速度,他真是感嘆。上次去英國駐台貿易文化辦事處辦老公的護照,來幫我們處理的是個英國女生,ok後到繳費處(台灣人掌櫃),他們發現我們怎麼還留著舊護照,於是他請另一個台灣人來幫我們重新處理,結果發現我們不只護照還留著,連照片也不合規定,一切重來,老公說幸好被這些台灣的辦事員發現了,不然我們可能後來被退件,要再跑一趟台北了。
這次要回去結婚的事情都問好了,可是老公很怕那些在英國辦事員搞不清狀況,給錯了資訊,到時麻煩就大了,我還是多問問有經驗的人吧!!

Posted by: cynthia 發表於 June 13, 2007 04:07 AM

呵, 接下來也來世界結婚首都, 拉斯維加斯, 辦一次吧. ^_~ 往往妳居住的旅館就有整套的服務. 告訴別人 "我們在 Vegas 結婚的" 是最有趣的話題了. 快來吧!!

Posted by: Davey 發表於 June 13, 2007 05:21 PM

好羨慕妳又能回台灣了
記得替大家好好多吃台灣小吃
我老公當初登記結婚也是跟我姓
然後在英國我跟他姓
所以算公平啦^^而且也簡單多了

Posted by: maggie 發表於 June 13, 2007 07:09 PM

dear cynthia,
恭喜啦! 希望一切順利囉!

dear Davey,
結婚是很累人的工作, 我覺得一次就很夠了. 聽說拉斯維加斯結婚很容易, 到底有多容易阿? 拿著護照就可以結了嗎?

dear maggie,
我們也是這樣~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June 14, 2007 08:39 AM

>聽說拉斯維加斯結婚很容易, 到底有多容易阿?

呵呵, 只要有兩個人在現場就可以啦. :^) 我知道辦婚禮很累所以我才會說他們有整套的服務的. 花, 禮服, 牧師, 音樂, 證人, 化妝師, 鞋子, 轎車, 場地, etc, 應有盡有啦. 輕鬆無慮, 您只稍挑個 package 就搞定了. ^_~

拉城早年是因結婚容易而成為私奔男女聯結的聖地, 此傳統至今已慢慢演變成人人都想去那兒結婚. 一方面沾沾聖名一方面也有調皮的意思吧. :^) 還有順便拉一下吃餃子老虎, 奠定日後的經濟基礎.

Posted by: Davey 發表於 June 15, 2007 04:57 PM

Hi, Emily,

無意中發現你的部落格,且閱讀一段時間了, 對於同為英台聯姻的我實為受用, 我也是即將於年底前辦理永久居留.並將於明年回台辦理結婚登記.若我想將英文名字冠夫姓, 是否得先將台灣護照寄往駐英在台辦事處更改之, 然後當我取得永久居留時,就可用夫姓了,謝謝!!
另外有個疑問是我已經有個小孩在英國出生,考慮是否幫他辦一本台灣護照,但台灣有兵役義務 ,對於擁有英台二本護照的人,是否也得執行此義務?我知道若只拿英國護照返台是沒問題底 !!

先謝謝妳撥空解答我的問題,預祝你返台假期愉快!!!!

Posted by: Vanessa 發表於 June 20, 2007 05:53 PM

您好

在收詢有關英國結婚的資料
不小心就找到你的blog
你的blog 有很多不錯的資料

可以請教一下
到底在英國結婚比較簡單
還是在國外節完婚後
才申請spouse visa 比較簡單
我前天才見過律師
由於我是外國人 (我還是學生)
我必須申請permission to marry British
Then, we can get married ....
然後我才可辦spouse visa...
then..have to wait another two years to apply permenant residence...

不知你有沒有經驗可以分享
你有沒有一些在英國有關婚紗的資料
我找了好久
但都沒有向台灣依樣有包套的婚紗服務

謝謝

Posted by: sharon 發表於 July 1, 2007 09:25 AM

沒想到比你晚兩年結婚
台灣身分証背面的配偶欄卻比你早有人...@@~~

對了, 你提到 "中文姓名聲明書驗證費用每件8英鎊", 超貴的_ _"... 建議還是回台灣戶証事務所填單申請就好,免錢的!!我前幾天才跟我家查理去登記, 他也是跟我姓,呵呵~~

Posted by: 麗蒂亞 發表於 July 1, 2007 06:16 PM

dear Vanessa,
我目前是同時使用兩個名字, 一個是護照上的中文名字, 一個是英文名字冠夫姓, 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問題. 出現在我居留簽證上的是我的護照中文名字, 但我知道台灣的護照上可以多一欄 AKA (As Known as), 我是計畫等台灣護照過期之後, 在新護照上多這一欄放我英文冠夫姓的名字.

dear sharon,
根據其他姊妹們的說法, 可能會是在香港登記結婚後, 辦 spouse visa 來英國最省錢. 如果你不覺得去香港登記太麻煩的話, 這應該也是最不麻煩的辦法.
另外, 我也沒有在英國看過做包套的婚紗服務, 而且說真的, 台灣的比較便宜也更好...

dear 麗蒂亞,
我們這次回去也完成登記了, 雖然對於我們的生活實在沒啥錄用, 但還是辦了, 呵.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September 1, 2007 11:40 AM

hi Emily:
你好阿 真的很愛你的文章ㄝ
看你回應有個叫麗帝亞的朋友說
只要回去登記就好了是真的嗎?
因為現在要驗證結婚證書要£27呢
真的很貴捏

我是明年過年要回去台灣
我跟JASON結婚三年了
都還沒回去登記結婚
是不是一直沒回去登記的話
在法律上我還是單身呢
有限制在再幾年前回去登記嗎

我跟JASON不是有錢的人
所以要回去台灣要花一大筆錢很吃力
但我覺得是時候回去登記了
想到他要跟我姓 馬 我就覺得很開心 ㄏ

還有在這有個小問題想麻煩你
就是如果JASON跟我回去台灣不用簽證的話
他弟弟PAUL也想跟我們一起回去
那麼PAUL也須要辦來台簽證嗎?
不好意思麻煩你嚕 謝謝你

XXX

Posted by: mary 發表於 October 7, 2007 11:19 PM

dear mary,
麗帝亞是在台灣結婚的, 所以她的情況並不適用於你, 妳若是在英國結婚的, 必須經過和我一樣的手續, 就是這一篇文章寫的這樣 - 沒錯, 要花錢.
並沒有限制結婚之後多久必須登記, 但如果不能在拿到台灣駐英代表處給的驗證文件之後的一個月內回台灣完成登記, 會被罰款, 好像是50元台幣吧.
凡是拿英國護照的人都可以免簽證去台灣待上30天, 只要英國人沒有要在台灣待超過30天, 都不必簽證.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October 8, 2007 09:19 AM

嗯嗯 謝謝你喔 EMILY:)
看來 我還是得花這筆錢 ㄏ

在你文章上有分享中文譯版結婚證書表格
那我自己要翻譯的話
在紅色部份要改是要改成中文還是英文呢
像是在名字部分是不是只要按照
在英文的證書上寫的英文名字就好了
還有簽名的部份是不是後來在簽就行了
ㄏ 真怕會翻錯 花上冤枉錢
真的是很謝謝你捏...

Posted by: mary 發表於 October 8, 2007 09:33 PM

dear mary,
除了我括弧內註明要寫英文的部分之外, 都要寫中文的, 包括新郎的中文名字也都要先取好.
簽名處只要翻譯名字就可以了, 不必去找見證人來簽名, 這只是個譯本, 只要名字與元版的相同就可以了.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October 9, 2007 09:29 AM

dear emily:)
真的謝謝你替我解答
very kind of you!

還有 在這恭喜你懷孕26週
寶寶在scan上看起很健康喔
我還看的到他的眼睛捏 ㄏ

不用單心變胖啦
多吃一點 降子Baby才會健康喔

Posted by: mary 發表於 October 9, 2007 07:56 PM

dear mary,
不客氣, 希望一切順利.
謝謝祝福, 生產前不會減肥以免瘦到小孩, 所以目前也只能哀嚎兩聲, 回頭又繼續吃了, 哈!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7 09:43 PM

Dear Emily
ㄏㄏ 哎呦 能吃就是福吶
加上很多藝人剛生完小孩也是身材恢復的很快阿
所以 你一定可以的啦 但如果steve不介意的話
你也可以省下減肥的動作啦 然後準備再來個下一胎ㄏ

剛又把你這文章看了一遍
才發現 原來我要先把結婚証書送去英國外交部背書
然後再將結婚証書跟中文譯本送去駐英台北代表處驗證喔
天阿 怎麼那麼麻煩阿 那不就是要花兩項不同的錢了
oh my god 真的是頭昏昏了我
不好意思啦 老是來這跟你抱怨要花錢的事 ㄏ
我其實也可以伸請入公民身份了
但是要繳的錢實在太龐大了
所以我只有慢慢存錢的份囉

你是在英國哪裡呢 我住在北威爾斯的一個小鎮
在服飾店當店員 來這快五年了
對台灣的生活方便非常的想念 ㄏ
很想念魯肉飯阿 ㄏ...
再講又要流口水了ㄏ

emily要多吃吶 你可是一人吃兩人補泥:)

Posted by: mary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7 11:41 PM

dear mary,
那你住在英國的時間比我還長阿! 我住在英格蘭南部.
我想我不會立刻又生第二胎吧, 至少目前沒有去想這個可能, 只想生完趕緊塑身!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October 13, 2007 08:09 PM

Der Emily,
在這問好像有點不適當
你婚後的名字有改嗎?
另外你是用emily+steve's surname
還是原本的中文名字加上steve's surname?
不知道有沒有相關資訊可參考說~

祝日安!

Posted by: Ronia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7 03:44 AM

dear Ronia,
我現在是兩個名字在用, 一個是英文名字加老公的姓氏, 一個是我護照上的名字. 正式的官方文件都是以護照上的為主, 但私下人們都叫我英文名字. 有些官方文件會要求所有的名字都寫, 那我才會把英文的名字寫上.
等到申請英國護照的時候, 我可能會把中文名字當成中間名, 變成:英文名 + 中文名 + 老公的姓氏.
以英國的習俗來說, 女性結婚後不保留原本娘家的姓, 如果需要, 文件裏通常會有另一格請你填, 因此護照上可以不留原本的姓氏, 也不會造成文件上的混淆.
其實台灣的護照可以多添一欄叫做 A.K.A. 讓你填其他有在使用的名字, 只是我的護照還沒過期, 等申請下一本的時候可能也會把 英文名+老公姓氏 放上去吧.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7 12:49 PM

Dear Emily,
謝謝你的分享
我本來不知道台灣護照可以a.k.a.所以下次我換護照時也會考慮

Posted by: Ronia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7 12:26 PM

我想請問一下~
我和男友若結婚會在台灣結!在台註冊
那還可以在英國註冊嗎?
費用要怎麼算?
要穿禮服嗎?
想去英國渡蜜月時順便辦
覺得很特別!!
若有人知道可以回應到我的mail嗎?
謝謝~~

Posted by: ting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7 11:55 AM

Dear Emily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現在人在台灣
要辦marriage visitor的簽證 那麼
簽證處告訴我 要先向英國結婚註冊處先
預約要結婚的日期 拿到預約證明後 在帶相關文件
來辦英簽 之後我也就打電話去英國結婚註冊處預約
結婚日期 但他們卻說要我已經入境英國後才能預約
可是現在沒有預約證明 我根本就沒辦法辦簽證
現在我該如何處理才好?? 我現在好困惑喔:(

Posted by: FEI 發表於 November 8, 2007 04:24 AM

Dear FEI~

我11月15日才剛在英國辦完結婚登記!!^^

你一定覺得很煩吧!!哈~我體會過了!!= ="

我想在台英國辦事處給你錯誤的訊息了吧!!

當然是你要先辦出visit for marriage的簽證,

才可以到英國當地的註冊所預約時間!!

只須要直接在網路上的駐台英國辦事處填寫辦visit for

marriage的簽證表格然後列印出來,相關文件準備準備,

再拿去辦事處就有6個月的簽證了!!

我在想是不是有語誤,例如問你打算在何時要回英國辦理申請,

又或是結婚的plan上出現誤會!!我當時還補件,他們要知道

我的飛機時間,但說真的簽證都還沒出來,我才不會去訂機票勒!

所以我就上網察了家航空公司,跟我預計要出發的日期差不多,

然後給它複製起來再印出來補交件!!隔天就去拿我的簽證囉!!

如果問起你要何時結婚就說你們的計劃是在幾月(半年之內)!!

加油唷!!!!!^^

Posted by: Winn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7 07:14 PM

真的很感謝Emily的分享!!^^

我剛在英國結完,想說快回台灣辦一辦,

沒想到原來還要來個英國外交部驗證和駐英代表處這兩招!>"""<

Posted by: Winn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7 07:36 PM

嗨 Winne:

先跟你說聲恭喜

Emily的部落格真的造服了很多人 ^^
藉由Emily的部落格
分享一下我回台灣辦理結婚登記的經驗
在台北駐英國辦事處審核認證核發後30天以內
就要回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不然戶政事務所會罰款喔
(因為我就被罰款了@@)

Posted by: huihui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7 09:38 AM

HUIHUI:

Emily真的給我很大的幫助耶!!
在還沒找到這部落格前,我可是很努力的在電腦中找了好幾個小時,也找不出甚麼頭續來!!= ="
看完這邊後才恍然大悟了!!呵~
但是看來我應該暫時很難回英國了,我家的老外也不住英國,
他在DUBAI工作,而我哩...懷孕17週多,也就是說再過幾個月,
就不能飛了!!看來短期也很難再回英國去處理了!>""<

Posted by: Winne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7 12:06 PM

急問!!!!

結婚證書上的地址也需要翻譯成中文嗎????

Posted by: Winne 發表於 November 20, 2007 02:35 AM

dear mary,
除了我括弧內註明要寫英文的部分之外, 都要寫中文的, 包括新郎的中文名字也都要先取好.
簽名處只要翻譯名字就可以了, 不必去找見證人來簽名, 這只是個譯本, 只要名字與元版的相同就可以了.

=================================================
sorry~我想我找到解答了!!感謝!!^^

Posted by: Winne 發表於 November 20, 2007 02:38 AM

Dear Emuly
我是跟埃及人結婚,我先生要先以觀光的身分來台,可是就是缺財力證明就可以拿到觀光的簽證,不知您是否有其他方式提供呢?

Posted by: Magie Salah hakem 發表於 February 13, 2008 09:58 AM

Emily,
首先恭喜你喜得愛兒順道拜個晚年,祝你新年快樂.

有個在英國結婚的問題想請教您.
我跟我的未來那一半, 預計明年在英國教堂舉行婚禮. 但教堂的牧師要 我們提出台灣承認在英國教堂舉行婚禮的確認信. 我把台灣官網都快翻遍了, 還是找不倒適用的文件. 想請問您當初在英國結婚時, 是如何取得相關證明的?

謝謝你的解惑. Thanks.

Regards,
Laura

Posted by: Laura 發表於 February 17, 2008 08:45 AM

dear Magie Salah hakem,
Sorry, 這我不清楚, 幫不上忙喔.

dear Laura,
你可以打電話去跟台灣駐英代表處的人詢問, 他們或許可以幫忙. 我的牧師並沒有跟我要這一份文件, 只有要我自己確定就可以了.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8 05:24 PM

Deae Emily:

想請教您一些問題
我跟我家老外分隔兩地,他在英國我在台灣
去年十一月底他到台灣來找我待了三個月前天回英國去了(嗚嗚)本來我們的計畫是今年七月我在飛到英國待兩個月辦結婚登記,九月中他跟我回來找工作申請工作簽證待在我身邊到我明年畢業後存夠錢再一起回英國(我現在還是學生)但是看到申請未婚妻簽證需要提供財力證明~因為我還是學生而大部分的積蓄都在去年待在英國的那段時間花的差不多了(英國的物價真的高的嚇死人,尤其是倫敦,再台灣一百一百的賺,再英國一千一千的花),所以戶頭的存款並不多怕會因此辦不下來~(大概要有多少錢在戶頭裡才能辦過呢?)一直到他要回國的那一陣子我們時再無法忍受分開四個月所以他計劃在4月初再回來我們七月再一起回英國過暑假九月中再一起回來~但是簽證的問題實在讓我們很頭痛~之前他申請來台的觀光簽證只有60天~當時辦簽證時小姐跟他說他可以在台灣延期結果時間快到了我打電話去問他們說因為我們沒有任何關係所以無法延期導致要出境再入境~我們確定要結婚只是本來是希望能在我畢業後我們存夠結婚基金在結~但是簽證的問題讓我們決定先登記註冊以後再補辦婚禮~但現在一整個不知道該怎們辦理這些手續~本來是希望在英國先註冊再回台灣登記~但是卡在未婚妻簽證需要提供財力證明~我之前爬過文看到一些姐妹市再台灣先註冊再回英國半一次~那我想說我家老外可以用觀光簽證入境跟我在台灣註冊後再轉換成居留簽證,降子他就可以留在這邊工作也不用擔心簽證只有兩個月到期又要出去一次~但看到很多有關英國政府不承認台灣的婚姻關係之後回英國登記會很麻煩,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我又有看到其他姐妹說到香港註冊~但又卡再去香港註冊需要兩個公證人一起陪同且還要預約等時間,我們怕會時間不夠~現在一整個不知道該怎麼半才好~感覺好像是在台灣註冊是最快的方法,但又擔心以後回英國定居會有問題~希望Emily跟各位姐妹能給我們一些意見~另外就是我家老外來台灣辦註冊只要準備單身證明跟有無犯罪的紀錄就可以了嗎?要翻一成中文再拿去倫敦的台北辦事處公証嗎?不好意思一口氣講了那麼多~希望能給我們些建議~也祝大家順利結婚跟老公甜甜蜜蜜唷~Thank you

Posted by: penny 發表於 February 29, 2008 05:01 AM

dear penny,
如果可以, 我想最好的辦法是去香港註冊, 而且不管你在哪裡結婚, 都是要有兩個證人的阿, 我認為這是比飛來英國結婚便宜多了的辦法.
可以跟人借錢放進你的戶頭裡, 再申請財力證明, 我猜想有個10來萬也就夠了吧.
Good luck!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March 6, 2008 10:55 AM

dear penny,
p.s. 在路上抓兩個陌生人也是證人阿, 不是一定要親人的.

Posted by: emily 發表於 March 6, 2008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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