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4, 2005

留學的壓力

看到朋友寫的文章,有感.她不希望透露,於是我不引用她的原文.

出國唸書是很多人夢想的事,現在經濟越來越好,還有銀行留學貸款,幾乎人人可以實現這個理想.
但,出國留學,其實不如想像中的輕鬆.
事實上,即便在台灣是一流學校畢業,成績頂呱呱,我仍看過不少無法完成學業,甚至精神崩潰,連人生都搞砸了的例子.
留學,不只是專業領域上的推進,它更是一個人生全方位的挑戰.

曾認識一個女孩,記得是唸音樂心理學這一類的,忘記是唸碩士還是博士.
不僅沒畢業,還產生幻覺,認為某男子愛上她,而某女室友則企圖破壞,其他人則想傷害她.
三不五時就把菜刀往自己房間藏,擺滿了蠟燭和各式刀類,嚇壞了所有室友們,最後決定踢她出門.
沒過多久,她在公車上發病,一路高歌數小時不下車,最後司機報警,警察直接將她送往精神科.
不管你去到哪裡留學,總有這一類的事件,每一件都很令人惋惜,又失去一位人才.

記得當初要出國留學的時候,緊張的要死,在機場問我娘,如果我唸不畢業,她會不會怪我?
她想都沒想就說:「會」.
錯愕,因為這完全不是我預期的答案.
她接著說:「既然學校收了你申請,表示他們覺的你能唸,如果你唸不畢業,表示你不夠盡力,我一定怪你.」
我原本是期待她溫柔地說:「當然不會啦,寶貝女兒!」以減輕我的壓力,沒想到她這話一出口,我壓力更大!

當初自己決定跨科系唸,知道會辛苦,死不肯認輸的個性,還沒開學就已經照著教授們的書單開始K書.
第一個學期,壓力大到我每晚都必須把自己灌醉,不然沒有辦法入睡,身體很累,腦子却還一直轉著.
後來看到成績,發現自己其實唸的不錯,又野心勃勃的要和 Stevie 爭第一名 - 人的慾望果然是無窮無盡.
直到交了論文,我娘都還在電話那頭再三交代:「不要唸到瘋了,剛好就好了...」

我們這一系的規矩,教授改論文已經很忙了,你若要重考,必須等上一年,跟下一屆的學弟妹一起考.
對於來留學的人來說,這不僅是多花一年比當地人貴2倍的學費,更是丟臉,還多花了一年的光陰,就算參加了重考仍不代表你一定會通過.
我們這一屆剛考完試,隔天就聽到一個等了一年重考的學長,在寢室裡上吊自殺了.
聽說是因為他知道自己考的很差,一定不會過.
他重考的成績到底如何,是不是真的沒過,我不知道,但人生這一關他既然棄權了,成績多少就不重要了.

台灣人出國留學大多是由父母資助,花了一大筆錢財,感覺上總要給家人一個交代.
只要家裡不是真的非常海闊,丟個一兩百萬新台幣算不上一根牛毛的,一定都有這樣的壓力.
尤其是功課上遇到挫折,想放棄卻又想到家人們如何的緊衣縮食,以供應你在國外昂貴的花費,
無臉回去面對江東父老,更不能讓祖宗十八代一起蒙羞,騎虎難下,只好低著頭繼續硬幹,
那壓力鐵定是成倍數増強,肩膀不夠寬,心臟不夠強,臉皮不夠厚的人,難以承受

套句精神科的話,壓力不是使人瘋狂的原因,不懂宣洩才是關鍵.

同梯的有一個日本朋友,他本身就是心理諮商師,來英國唸的也是相關科系.
他是一個非常難得的溫柔的日本男生,大家都很喜歡他.
每回我們這一群之中若有人壓力太大,就會去敲他的窗戶說:「我需要講講話...(I need to talk)」
他總是溫柔地泡杯熱茶,耐心的聽我們發洩,說跟哪位同學不合,跟哪位室友吵架,跟那個教授意見衝突,功課寫不出來等等.
...哈,當初若沒有他,恐怕我們這一群很多人都畢不了業吧!

留學不應該只是唸書而已,大老遠飛來另一個國度,若只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未免太過浪費.
見識文化,生活,風景,練習當地語文,都是一樣重要.
甚至,幾年後的現在,我說 這些比學歷「更」重要
學歷只為履歷多添了一筆,生活經驗却是無時無刻,有形兼無形的影響到老死,當初想都沒想到.

沒必要為一張紙,丟了人生 - 事實上,為什麼丟了人生都不值得

出去玩,出去體驗人生吧!

由 Emily 發表於 04:57 PM | 迴響 (17)

August 23, 2005

Canon A95

Emily@UK - Canon A95!

當初去日本玩的時候買的相機 Canon A70,經過2年來的折磨,已經開始出現故障.
有時螢幕失效,有時對焦時出現莫名線條,這些線條還真的出現在相片上,讓人完全無法忍受.
因為這些問題,害我錯過了不少好鏡頭,久了也就連帶它出門的興致都沒了.

趕在我們去美國玩之前,Stevie 要幫我換一台相機.
考量到我已經有 4 張 CF 記憶卡,不想再換其他的,於是目標鎖定在使用 CF 記憶卡的相機,範圍變的很有限.
看了老半天,乾脆,就繼續用 Canon 吧,醬就所有配備都不用換了!
我對新相機的唯一要求是,要有可旋轉的螢幕,醬我自拍的時候才不用總是用「猜」的.
「猜」大家都有在鏡頭裡吧?「猜」我的頭沒被切一半吧?...

嘿嘿,剛拿到手,試用中! ^0^y

由 Emily 發表於 03:43 PM | 迴響 (7)

August 22, 2005

愛情的魔力

好友問我:「如果看到你男朋友跟一個女生勾手搭肩的照片,你會怎樣?」
「還用說,有姦情!」
其實一聽人家這樣問,想也知道她講的是她男朋友,
我或許應該說:「問他看看,說不定只是普通朋友ㄋ」,才是善體人意的表現,
但我跟她交情太深,認識太久,我若講客套話那才真是對不起她,對不起這麼多年的交情,所以想都沒想地,啪的一聲,話已經說了.

依我對她的認識,她是真的喜歡這男孩的.
她的火爆脾氣,從沒在他面前發過,即便看到這樣的相片,她仍是很冷靜的問他.
她的脾氣爆起來的時候,是刀光劍影,沒有理智的.
嘴巴不停的咒罵,身體激動的顫抖著,眼睛凶狠很地瞪著,手裡揮舞著菜刀,而心裡已經決定好了要砍你哪裡的 (這她自己說的),
那感覺好像一秒之差,就有可能會有兇殺案的那樣激烈.
這些男孩從沒看過.(還沒?)

看到這裡,心裡想像這女孩長的是兇神惡煞的模樣,勢必身材魁武才有本錢動粗?
錯,完全錯,她長的嬌小,甜美可愛,身材更是火辣.
這個案例證明了長相跟脾氣沒有直接關係,能不能打架也跟身材沒有直接關係,別以為嬌小的女生好欺負.

男孩說:「這只是一秒鐘拍的相片,何必生氣?」
讓女朋友不爽了才是重點,跟你花多少時間拍這些照片有啥鳥屁關係?
如果只花一秒鐘拍兩個人親吻的相片,情人也不應該生氣?那請問花幾秒鐘才是界線?

男孩說:「你對自己那麼沒有自信嗎?」
恩,這句話似乎很常聽到,當情人在吃醋的時候,講了這句話似乎就能減輕一點責任,像是在說:「這是你的問題喔!」
我說,bullshit!
一件歸一件,問題的癥結是,你的行為讓情人沒有安全感.
至於你的情人有沒有自信,等現在這個問題解決了以後,你若有興趣再來討論.

讓你的男人有安全感是女人的責任,讓你的女人有安全感也是男人的責任.
包括那些神經質到一種幾乎病態的人們,若受不了他/她緊迫盯人,你可以選擇離開他/她,
但如果決定要在一起,是的,讓他/她有安全感仍是你的責任,我是這樣認為的.

她說,他們溝通過後她仍是無法釋懷,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希望他說些什麼.
如果遇到這種狀況,想要儘快解套,標準答案應該是:「是我疏忽了,以後我會注意的,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然後再來個真誠的擁抱,不怕噁心的話再接2句像是「我只愛你一個人」之類的.
恩,女人可能還是會唸上幾句,但只要不停地重複這句保命訣,包能逢凶化吉,耳根清靜,「五」肢健全,長命百歳!

聽她說完,我其實認為他們應該真的只是普通朋友,
純粹是一個不小心吃到豆腐,或者剛好有豆腐可吃,不吃白不吃的狀況而已,無關出軌.
倒是很驚訝於愛情的魔力,竟可以讓她沒爆脾氣.(這怎麼可能?!我原以為她是要我派人過去收屍的!)
...愛情阿!我們崇拜祢!我們敬愛祢!

由 Emily 發表於 02:52 PM | 迴響 (10)

August 20, 2005

為何blog?

看到這位自稱是「黑暗部落格界的明燈」寫的這篇關於怪癖遊戲的文章,我沒像回應的人們那樣生氣,但的確不認同.
甚至懷疑是不是某位 blogger 另闢專門罵自己人的園地,畢竟沒在這個「小格局」裡混過,怎能這麼熟悉這個「小格局」?

看他形容的部落格,我想我還不夠 blog.
我一向都只寫自己關心的事情,只寫我生活上的事情,我的網誌很個人.
他說的台灣部落格亂象 -「動不動愛說社會責任又做不出什麼事情,
愛當資訊急先鋒,整天做一堆沒意義沒內容的網摘,
最好動不動就來個公民記者,拿著 ipod 做SNG 連線」,
...我通通沒幹過.

網摘,我沒做.
如果有提到某則新聞,那是因為我對那則新聞有感,你摘不摘我都無所謂.
到底某網摘是不是「沒意義沒內容」,這恐怕也是見仁見智.
有人喜歡看就會有人訂閱,沒人看的自然就會被淘汰,這不正是 blog 的本意?

就像每天看新聞站台,我總是把標題掃過,感興趣的才看內容,那些我沒興趣看的新聞,不代表其他人也都沒興趣.
就像讀者翻過這麼眾多 blogs,選自己想看的看,對於沒興趣看的也沒必要辱罵.

他罵:「動不動愛說社會責任又做不出什麼事情」,這點讓我覺的有點好笑,
誰完全沒有社會責任?又有多少人真的「」做出點什麼事情?
我也很有興趣知道這位仁兄到底為這個社會做了哪些事情?

「blog」本身就有「公民記者」的功能.
現今媒體記者們,就算有良心的,也都被上面的人壓的挺不起腰了.
他們寫了稿,傳到了播報的人手上,竟能全變了個模樣.
民眾對於不知道的新聞,仍是不知道;對於想知道的,却沒有窗口要求,只能任由媒體餵大便就吃大便.
台灣媒體,是已經從根爛起的,所以才有 blog.

blogger,自己就是主子.
沒人從上面給壓力,是不是沒意義沒內容,blogger 自己主觀決定.
讀者若覺的不夠涵養,大不了不理會,真凍不了的話就留個言,提出反見,如此而已.
我認為,在 blog 上寫出自己的想法,不是要給人家檢驗的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真要挑毛病,誰人的話語能讓人挑不出毛病?
人家若寫的無關痛癢,溫溫和和的,你又說人家「沒意義沒內容」.
對我來說,blog 是紀錄,是分享,不是給一些閒著沒事,老愛挑人毛病以說服自己比人強的那些弱者炒作的.

至於「拿著 ipod 做SNG 連線」,我不知道這有啥問題,或許是有人濫用了這個功能吧.
英國 BBC 報新聞的時候,經常要求民眾若當時有在現場,有用手機或者相機等錄下案發經過,歡迎傳上 BBC 網站以協助民眾「知」的權利.
通常這些民眾的手機錄影,遠比 BBC 記者報的新聞,更具說服力.
他們是第一線,沒有任何壓力,他們錄到的就是他們看到的,這樣的中立,才是媒體人該有的立場,
不該是像張雅琴那樣,她個人的主觀感受比新聞本身還強烈.

他還說:「一旦離開部落格,她們可能就找不到客戶,交不到朋友,沒有人一起唱歌喝酒網聚,去有烏龜的島玩,
最重要的,是沒有辦法成為台灣部落格界的名人啊! 這樣就不能上"天上地下"這類的精英族群閱讀的雜誌了。」
這一段,我越看越覺的醋勁十足,酸的很...
朋友,我多的是,要出去唱歌喝酒聚餐,我還要 check 行事曆咧!這跟寫不寫 blog 有啥關係?
上不上雜誌,我沒想過,就算有機會我也不會去.
我連在自己的blog上都不放相片,結婚的時候一堆網友們留言要看照片,而真能看到相片的,還是那些我認識的.
對於那些不認識的人怎麼想我,我不痛不癢,很低調.

不太懂這位仁兄氣憤成這樣是啥原因,大概是被某個 blogger 咬了吧.
不過就是玩個遊戲嘛,有必要扯上「社會責任」,「格局」大小嗎?我還「國家安全」咧!

由 Emily 發表於 03:19 PM | 迴響 (13)

August 17, 2005

Blog Tag - 五個怪癖

Bonfire 點了名,竟要想出自己有的5個怪癖:「不,我怎麼可能會有啥怪癖ㄋ!」
仔細的注意了自己一天的作息,還問問 Stevie 的觀察,喲,還真的有哩!
就像 Bonfire 說的,不覺的是因為自己已經習以為常了,哈.
原本以為既然發起人是 Anais,被 Bonfire 點到也算是第2梯,還老神在在的慢慢想ㄋ.
結果隔天又被 夾心 點了名,這才發現,天吶!大家的動作還真快耶,老朋友們都已經被點啦!
趕緊來交作業,趕緊點名另外5位,不然我沒人可以點啦!

很簡單的規則引自 Anais 的BLOG如下: 
「在一些英文網站看到這種有趣的Blog Tag遊戲,規則很簡單,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在自己的blog上寫下答案,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哈哈!你被貼了。」(哈哈是我自己加的)。
這五個被tag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注明(並附上連結)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裡傳來的題目(這時候「引用」功能就很好用),然後寫下答案,再去貼另外五個人。如此繼續下去。」

我的五個怪癖:
1. 刷牙的時候一定左手叉腰.自己還試了一下不叉腰,或者撐在洗臉盆上等其他動作,就是感覺怪,最後還是要叉腰才行,哈.
2. 根據 Stevie 發現,我在思考事情的時候,會一直搓手,尤其是工作的時候.經他這麼一說,我發現還真的是耶.
3. 不能忍受污漬,不是灰塵喔,而是那種好像洗過好幾遍都沒洗掉的污垢.像是煮飯用的鍋子或者浴室等,套句我娘說的:「沒有清不掉的污垢,只有不懂怎麼清的人」,大概就是因為被灌輸了這樣的觀念,所以看到就忍不住要清它.
4. 快要入睡的時候會用腳一直搓床.哈,這個習慣以前就發現了,我有問我娘,她說她也是哩!後來發現原來我姐也有這樣的習慣,我看這根本就是娘的「胎教」來的.
5. 最後這一點,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怪癖,就是我上廁所的時候一定要墊腳尖.這件事情一直不太有機會去「參觀」一下別人的,所以也不知道別人會不會這樣.
有一次 Stevie 誤闖時發現了,他問我為什麼墊腳尖,我阿知!我有試過不墊腳尖,就上不出來了.

*怪癖補充*
6. 喜歡把洋芋片弄的碎碎的吃,一整片的洋芋片反而覺的口感差了點.(看 Page12 的怪癖給的靈感!)
7. 無法忍受交叉放著的筷子.我想都不用想就會把手伸過去將它擺好,就是覺的那樣很礙眼,感覺好像你脫光了衣服跟我一起吃飯一樣,難以忽略...(看 istme 的怪癖給的靈感!)

喔耶,我交作業啦!這麼一個機會想想,其實還有一些小怪癖哩,哈.

按照遊戲規則,以下被點名的5位就等著交作業啦!
Kathy
Evelyn
Milly
Jewel
Brady:我試圖去你的站上註冊新帳號,但出現404 Error,所以無法去你家通知你喔!

由 Emily 發表於 06:14 PM | 迴響 (19)

August 16, 2005

美國簽證+Frida

Emily@UK - The Two Fridas!

因為 Stevie 又不知道哪裡找到便宜的機票,剛好那裡有朋友在,我們決定來去美國玩一趟!
不管去哪裡,不變的是我都要事先申請簽證.
美國經過 911 爆炸之後,所有的簽證都要經過面試,預約最快也要等上一個月.
相片還有特殊規格,是要 2*2吋的正方形,非一般的長方形.
除此之外,還嚴格地規定背景必須是白色,從頭頂到下巴必須在25到35公厘之間;
從眼睛到相片底必須在28到35公厘之間

...哇哩咧,有整個臉的正面在裡面不就好了,差幾公厘有這麼嚴重嗎?
或許有人可以為我解釋一下,這樣細節規定的考量是??

我一個月前預約了今天的面試,早上9:30,所以我和 Stevie 一早就出發去倫敦.
我們9點就到,領事館門口已經有人在排隊,
領事館的四周都是監視器,每個角落都有警察先生晃來晃去,手裡還舉著像衝鋒槍的那種大支的喔.
隊伍的前端有人核對名字與檢查護照,確定了我的確是今天的面試,才准我過去接受安檢.
通過安檢以後,順著指標走,繞到建築物的後方入口,這才是申請簽證的開始.

比起之前在英國的 Home office,我必須說這美國領事館的服務態度好多啦!
親切又迅速,大部分工作人員們臉上都有笑容,還能跟你開玩笑ㄋ.
哪像 Home office 裡的工作人員,幾乎每個人都是一臉大便,像我欠了他們幾百萬似的...

文件上預告整個過程或許會花上3個小時,但我從排隊到完成申請,走出領事館,前後才花2個小時不到,這裡面還包括了我主動早到的那30分鐘.
比起那天在 Home office 裡花的5-6個小時,這簡直就是轉眼之間完成的效率!

然後我們跑去吃 Nando's,嗯,英國最好吃的烤雞肉啦!
用的是 Stevie 不知哪裡搞來的禮券,所以沒花錢.
...或許我應該開始懷疑他是不是做「黑」的,不然哪來這麼多好康的?

接下來的節目要感謝 Ihua 啦,他送的結婚禮物「Frida」畫展門票,我們倆今天就跑去看啦!真的是有夠讚!
我之前在日本東京看過 Frida 的畫展,但展出的畫作數量不及這次的三分之一,這次真的是看的很過癮!

Stevie 說 Frida 的畫不適合家裡擺設,經濟效益上差了其他的畫家一大截.
嗯,這樣說也是沒錯啦,但喜歡就是喜歡,不需要理由,總會有人收藏,藝術就是這樣.

Frida 其實也有一些比較不那麼「血腥」的畫作,她也畫花,畫靜物,這些就適合家裡擺設了.
但 Frida 最知名的畫作之所以知名,是因為它們真實地反映了她的人生,她的想法與心情,
而大家喜歡看的,就是她戲劇化的人生,從那些色彩鮮明的畫作裡,感受她痛的深刻了的矛盾,
所以那些花與靜物,適合家裡擺設的畫作,就顯的不醒目了,即便那些也是非常漂亮的作品.

總之,謝謝 Ihua 啦,我們很喜歡ㄋ! 

*圖為 Tate 展覽最大的一幅「The two Fridas」.


**以下於 18th. Aug. 2005 更新.***
今天傍晚的時候就收到護照啦!2天而已耶,真是令人驚喜的效率!

由 Emily 發表於 08:31 PM | 迴響 (11)

August 14, 2005

我愛兇殺案

我非常愛看偵探類,有兇殺案,有屍體的那種書籍,電視,電影,連卡通都不放過.
電視影集「CSI」播出的時間,我一定準時在電視機前報到,而且看過還租DVD回來 copy,三不五時再拿出來看.
「24反恐任務」的 DVD 我全部都有,現在它出了第四季,我比誰都興奮.
最近英國星期二,五,六都有「CSI」,這幾個晚上休想叫我出門.
而沒有「CSI」的日子,我就看「24」的 DVD 幫助入眠.

不只愛看電視上演或書,事實上我也不怕見血.
記得第一次上大體解剖課的時候,一大清早走進教室,眼前躺著6具五臟六腑都看的見的屍體,
同學們暈的暈,吐的吐,開始有人告假回家.
剩下的同學們在老師的鼓勵之下,緩慢地像我們的「教材」靠近.
我却記得因為起個一大早,來不及吃早餐,肚子餓的很.
泡過藥水的人體肌肉,看起來很像煮熟了的雞肉,這樣的聯想害我的肚子更是咕嚕咕嚕地叫.
我說:「我想吃炸雞排耶,要不要一起去?」
隔壁的同學瞪著我,但沒回答我,像是一開口就會吐的樣子.

之前在醫院工作的時候,我最愛的也是手術房,那是個非常有趣的地方.
可以看到平常看不到的,其他人看不到的東西.
腫瘤,做人工流產而被分屍的胎兒,癌症,基因病變的結果,像一面牆一樣的人工心臟...
這些讓我每天都充滿活力,期待去上班.

從兒童版的「柯南」到通鬼神的「包公」,從以前的「福爾摩斯」到今天的「李昌鈺」,我通通都愛看.
為什麼突然寫這一篇ㄋ?
因為剛閒著沒事,從網路上找來李昌鈺的書,又看了一遍,哈,真是好看!

但如果這樣就以為我膽子大,那就錯了,靈異的東西我絕對不看.
不只不看,我還無法理解怎會有人喜歡花錢把自己嚇的要死?
換個角度來說,怕血怕看屍體的人,說不定也正想這麼告訴我.
我還記得上一次看靈異片是夾心約的,她跟我說「那是喜劇片」.
但,從頭到尾我都沒有笑過,她也沒有...這是哪門子喜劇片!

由 Emily 發表於 09:43 PM | 迴響 (18)

August 13, 2005

Air Show

Emily@UK - Air Show!

「Air Show」就是飛機表演,其中有純粹表演用的飛機,也有戰鬥機型喔!
各種飛機在主持人的介紹下,一一在空中出現,用各種方式飛行,很酷咧!
一會兒垂直飛行+自轉,一會兒又來個幾圈前空翻,等一下又弧形的後空翻,好不精采,
有時候飛機還會噴煙,在飛過之際畫出一道顏色,像在空中畫畫一樣.
看他們飛過畫出優美的弧度,數著空中畫出的圈圈就知道他們轉了幾圈,哇,看的我直呼過癮!

有時不只一架飛機表演,同機型的飛機有好幾架一起表演.
當他們分分合合變化各種隊形飛行,一起噴煙,還能在空中畫出一個愛心型狀哩!
幾度驚險地以為他們快要墜機了,非常刺激!
主持人有時也會和飛機駕駛員通話,訪問一下專業機師.
還有2個女生站在飛機上表演,跟著飛機一起旋轉哩,酷斃啦!
飛機飛過時發出巨大的聲響,像是爆炸聲一樣,轟轟地,看相片恐怕無法體會這樣的臨場感.
這裡下載 看video.

最後的重頭戲是「Red Arrows」,這是戰鬥機型.
每當英國皇室有慶典之類的儀式時,他們就會表演,所以在這之前,曾在電視上看過幾次.
他們通常是9架一起表演,不停的變換隊形,簡直就像啦啦隊表演一樣.
完美的間距,準確的節奏,真的是令人看的嘴巴開開,無聲勝有聲的讚嘆之外,也說不出其他形容詞了!

海鷗們恐怕嚇都嚇死了吧,不知哪裡冒出來這麼多的飛機跟牠們搶地盤.

由 Emily 發表於 03:50 PM | 迴響 (5)

August 12, 2005

國境之南,太陽之西

Emily@uk - 國境之南太陽之西

親愛的 Jesse,我終於來交這篇讀書報告啦!

真的不是故意要拖欠你一年多才交的,一開始是因為準備婚禮,然後結婚後是準備進入新生活...
但,這些其實都是藉口,真正的原因是我資質太低...
不能隨便交差了事,不然就太辜負你的一番心意了,所以我從頭到尾把這本書看了6次,6次耶,才真的懂了它的意境,
才真的看懂「真正存活的只有沙漠本身」這句話的意思,才打從心裡覺的:「喲!真是很有道理耶!」
我在想,你們這些看一次就懂了的人的腦子不知道是怎麼運作的!?
或許,你們正在想:「竟然要看6次,這個女人腦子裡裝的是大便嗎?!」...也說不一定. @_@||
但,遲交總也是終於交了,哈,相信你大胸懷不會計較等我這一下子的啦!

這本書裡有很多句子與情況都很有啟發性,都反映了真實的人生,無法一一舉例,以下是其中的一部分.

他的第一個戀情,,他形容她像是「星期天」,「沒有習題,只要做喜歡做的事就行的星期天」.
不論感受多美好的戀情,總有缺少的那一點什麼.
當他遇到泉的表姊,兩人之間沒有愛情,是一種純粹的「物理性吸引力」,即肢體上的,像動物發情期那樣的必須和她做愛.
於是他們瘋狂地,專注地,完全沒有思考的做愛,直到東窗事發.
他甚至連一點背叛了泉的愧疚感都沒有,對他來說,那就像是人必須吃飯一樣的自然行為.

這血淋淋地反映了男人將「愛」與「性」完全分隔的邏輯.
但,恐怕不只是男人,女人也有人能夠辦到,不然那表姐是怎麼來的.
我同意還真有這樣的關係,也能夠理解那一點愧疚都沒有的心情,但也知道很多人不會同意.
於是,我想這個星期的投票就是關於這個啦!嘿,你們說ㄋ?

然後 遇到 有紀子 並結婚,過著大家都會羨慕的生活.
擁有一棟豪宅和度假別墅,開了兩家店,擁有2個可愛的女兒,富有的岳父,美麗的老婆,人生到了這種地步還有啥奢求.

他收到 寄來的喪禮答謝明信片,「 一定不怎麼幸福吧.」
沒錯,不用看到她,不用聽到她的消息,這已經證實了她的不幸福.
如果知道我沒有背負任何傷痕,而能這樣輕鬆順利地過著好日子,她的心情會怎樣ㄋ?」
這還用說,肯定是更差,如果有可能更差的話.
但像 的高中同學對他說的:「不管發生了什麼,那都不是你的錯.」
「雖然程度各有不同,但每個人都有那種經驗.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阿.」
「不管是誰的人生,那終究是那個人的人生,你不可能代替那個人去負責任哪.」
「這裡就像沙漠一樣,我們都只能適應去習慣它.」
大家以不同的方式活,以不同的方式死,最後只有沙漠留下來.真正存活的只有沙漠本身.」

用白話一點的方式說,他的意思大略是,
不論是背負著傷了人的歉疚,或者是被傷害了的傷痕,都仍是自己的責任要讓自己的人生變好的.
大家終究會死,剩下的那一部分,我想了很久却怎也無法用字句形容.

然後他又遇到了這輩子最能牽動他的 島本 ,我說他們比較像是 soulmates.
島本 的來來去去,像風一樣地不定,却紮紮實實地牽動著
「我也想過,如果能夠哭出來或許會痛快一些.不過我卻不知道要為什麼而哭,為誰而哭.」
要為自己哭,又嫌年紀太大了.」
雖說是很悲哀的場景,但老實說,我看到這一句却忍不住笑出來了.
我還沒有辦法體會說出這句話的心情,目前我還是想哭就哭,從沒想過會不會年紀太大了一些的問題.

島本 又離開了,他開始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這一切的一切難道都只不過是演技而已嗎?」
「簡直就像是臨時拼湊起來的似的,平板而空虛」,他所看到的世界,已經變成黑白的了.
不過就一個女人嘛,唉,果然是愛到卡慘死.

戲劇化的是,他看到那個面無表情的 ,「那裡一切的一切都無聲地死絕了」.
恐怖喔~ 難以想像那是怎樣的一張臉.
想起 的高中同學說的:「那裡的孩子們都很怕她」,「她已經不可愛了」.
這引發他激烈地想吐...

最後他向老婆 有紀子 告解,「我經常想要到新的地方,過新的生活,在那裡漸漸養成新的人格」.
「我所抱著的缺陷,不管到哪裡,依然還是同樣的缺陷」.
老實說,我也曾經有過這樣的想法,到一個新的地方,重新開始新的人生,一切就都會不一樣.
但如他所說的,我仍然是我,不管走到哪裡,在我體內的東西不會因為環境改變而改變.
能改變我自己的,只有我自己而已.

由 Emily 發表於 11:30 AM | 迴響 (10)

August 11, 2005

巧克力冒險工廠

Emily@UK - 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

這一個多星期以來,真是忙的天昏地暗,焦頭爛額.
直到昨天交了一個截止日,Stevie 慰勞我辛勞的工作,帶我上電影院放鬆一下.

我個人頗喜歡強尼戴普演的戲,因為他完全沒有形象可言,這就是演員該有的形象.
對於那種看臉就覺的她該演怨女,一看就知道他能演硬漢這種形象固定的演員,我向來興致缺缺.
演員就是要演出跟他自己完全都不像的角色,才有必要討論「演技」.
歌手也是,要不會寫歌,要不很會玩樂器,要不很能唱.
身邊有一些朋友很能唱,每回上 KTV 總覺的那些「偶像歌手」都應該要靠邊站,我當然不會花錢去聽那些賣臉的人「ㄞ聲」.
關於這一點,Stevie 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明星主要在娛樂大眾,只要「娛樂」的目的達到,就算盡職了.
Oh,well,經過幾番辯論,我們同意在這一點上,不同意對方,哈!這種事常有啦!

果然是專為孩子們設計的電影,色彩鮮豔的花園竟全都是可以吃的.
男主角小孩真是懂事的令人動容,尤其跟其他小孩子比起來...
我倒是挺羨慕那個空手道很厲害的女孩,連成人男子都打不過她,哇賽,酷斃了!
還有那一群坐在高腳椅上剝核桃的松鼠們,真是太可愛了,我也好想養一隻阿...

由 Emily 發表於 08:13 PM | 迴響 (9)

August 08, 2005

公公生日

stevedadbirth2005.jpg

今天是Stevie爸爸的生日,剛好是台灣的父親節,很好記.

禮物早早就準備好了,昨天問他今天想吃什麼,他點了餐說想吃烤羊排.
羊肉較肥,重養生的Stevie媽媽反對,尤其Stevie爸爸上個星期說想在生日前減個幾公斤的計畫失敗,
但我們想,一年就這麼一天,無妨啦,讓他開心也很重要嘛.
而且說真的,Stevie爸爸的身體很硬朗,減重是因為年紀大的「預防」,
他的活動量很大,所以吃多也消耗多,剛好而已啦.

我和 Stevie 今天一早就去超市把材料買齊,Stevie 當主廚,他向來就愛煮菜.
他決定了菜單,前菜是烤大蒜奶油洋菇,主餐是烤洋排,甜點是水果Meringue.
原本計畫要幫他忙的,但剛好娘打電話來聊天,和娘講完之後,好友網路傳呼,
等我這2通電話講完,那已經是好幾個小時之後的事情了,下樓去時他已經煮的差不多了.
這一頓還真不賴,每一道我都覺的好好吃哩,連挑食的姐姐都掃光了食物,well done,Stevie!

剛好拿他煮的菜來試試新手機的照相功能!
畫質果然是跟相機沒得比,網路上用還可以,若要沖印出來恐怕就不能看了.

吃完飯後,大家去後院裡打乒乓球,新買的乒乓球桌很受歡迎,住隔壁鎮的姐姐和姐夫常有空就跑回來玩.
我們打了好幾場聯誼賽,之前我總是最差的那一個,嘿嘿,練習果然有差,今天就不墊底囉!

由 Emily 發表於 09:00 PM | 迴響 (5)

August 06, 2005

新玩具

Emily@UK - 新手機 Motorola-v975!

Stevie 送的新玩具,3G手機,Motorola V975!
讓他更驕傲的是,他不僅沒花錢買,反而因此還賺到錢!

原先是 Stevie 為我們兩個各買一支 Nokia 6630,號碼有一年合約.
他不知道去哪裡找來的 bargain,這一年內完全不花錢,每個月還有 500 分鐘和 100 封簡訊不用錢!
但我嫌 Nokia 6630 長的太像 PDA,不像手機,拿起來講電話總感覺怪怪的.
再加上我喜歡摺疊式的,於是當場決定賣掉換一支,但這一整年不花錢的號碼當然就我留著用.

Emily@UK - Stevie 的新手機 Nokia-6630!

我們賣掉一支 Nokia 6630 賺了 140 鎊.
他又不知道在哪裡找到的 bargain,全新的 Motorola V975 只花了 59 鎊,當場賺到差價.
當初這 2 支 Nokia 6630 就已經不花錢,賣掉的不管多少都是淨賺.

我對手機的要求不高,基本上只要能通就好.
我不用它玩遊戲,對它有限的網路功能也很感冒;
感興趣的是它照相和錄影的功能,這些倒是很實用,即便畫素不高,但應急捕捉一些畫面倒也夠了;
還有MP3隨身聽的功能,這也是頗優!
擁有,總比沒有好,嘿!

總之,我們賺了2支沒花錢得來的3G手機,81 英鎊的現金,還有一年每個月 500 分鐘和 100 封簡訊不用錢!
他樂的,逼我一定要寫在 blog 上... @_@||

由 Emily 發表於 05:38 PM | 迴響 (19)

August 05, 2005

早安,親愛的

Stevie 不太會賴床,不管是假日還是工作日,他總是早早起床.
尤其到了假日,那他更是一早就精神奕奕,等不及開始一整天都屬於他自己的時間.
但,我,超會賴床!
如果有事,必須早起,我自己會乖乖起床.
但如果沒啥事趕著要做,少了那麼一點動力,我可以賴床賴到天昏地暗,一路睡到民國100年.
再加上,如果叫醒我的方式不夠溫柔體貼,我還會有下床氣!
綜合以上結論,我應該是屬於被寵壞,非常難叫型的.

於是,Stevie 為了配合我這樣根本就像是在整人的個性,發展出一套專門對付我的起床方式.
目標是能讓我開開心心,且心甘情願的起床,至於過程是否繁瑣,這不在考慮範圍內.

他第一步會把早餐做好,端到我的睡容前,聞道香味,自然起床的意願就高一些.
但我對早餐的內容很挑剔的,因為我很容易對一樣東西感到膩煩,所以早餐一定要有變化.
這變化是有規則的,那規則就是「依我的心情」變化!
這麼聽起來似乎有些刁難,但我愛吃的就那幾樣,他似乎掌握的挺好的,每回我睜開眼睛看到的早餐,都挺滿意的.
像最近的早餐,是吐司抹上奶油,然後抹上 Snickers 巧克力花生醬,送烤箱烤.
直到 Snickers 微焦,那味道真是人間美味,是我之前在唸書的時候自創的哩!

有時候他失去「靈感」,也會直接問我想吃什麼.
但我通常是抿抿嘴,搖搖頭,說不想吃...其實是裝可憐啦!
我知道他一定不會接受這個答案的,於是他開始一樣一樣唸.
「蛋餅?」搖搖頭,意思就是不要啦.「吐司?」「歐陸早餐?」「Snickers ?」
他就這樣一路唸到我開心地點頭為止,然後下樓去完成點餐.

當然,早上第一杯早餐茶,一定是跟著早餐一起來的.
英國人的習慣,第一樣入口的東西,一定是茶.

我們一起在床上吃完早餐,一邊聊聊天,順便安排一下今天的行程,有沒有他想做啥,或我想做啥的.
等到早餐吃完,茶也喝了,然後,是半拖半拉,半哄半騙地,讓我移動尊屁股下床.

他常說我是個「Attention seeker」,就是需要關愛與注意力的人.
有時當忙了一陣子以後,大概是1個多小時的間隔吧,我就過去要他抱一下或親一下,才再回到我自己的工作上.
這是怎樣的心態ㄋ? 其實是突然想到,要證明一下自己在他的人生中是最重要的
如果他能立刻放下工作,把注意力移到我身上,那就是目標達成,我便開心地回去繼續工作.
這種行為,若要仔細分析,或許也能歸咎我是排行老二的關係.
因為排行老二,得到父母比較少的關注,但到底是不是這個原因,恐怕也沒人能確定吧.

早上起床,當然也是一樣.
他給我一些安穩的擁抱和親吻,滿足心裡層次之後,
他會幫我把晨衣拿來,一邊講今天有啥好玩的事情要做,讓我期待起床後的今天,
一邊還要跟我玩遊戲,我才願意把手伸進袖子裡去,好讓他幫我把晨衣穿上.

然後他會幫我把拖鞋穿上,一邊講話一邊把我牽著一起走出房間,
這個步驟其實最是關鍵,因為如果他把我留在床旁,我還是會穿著晨衣倒回去睡!
倒不是因為我還想賴床,而是「Attention seeker」的心理,像是在說:「喂,你的工作還沒有完成喔!」
幾次他回來看,我竟又倒在床上裝睡,總是讓我們兩個都笑出來,他也知道我根本就是故意在惡整他.
看他一副非常懊惱,好像剛剛做的都前功盡棄的樣子,我就覺的好好笑!

早上這樣起床,我知道自己佔了他全部的注意力,於是心滿意足的下床.
他有時會笑著唸我是個「Attention seeker」,我就回他:「給我注意力是你當老公的工作耶!難不成你要我去跟別人要注意力嗎?」

哈,結婚前都不知道「起床」可以這麼好玩哩!

由 Emily 發表於 09:31 AM | 迴響 (23)

August 04, 2005

近朱者赤

幾年前的這個女孩,跟今天的這個女孩,同一個人,但很不一樣.
在她身上,我看到了老祖先們的教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從國中開始,她便是個標準的問題學生.
總是翹課,老是跟同學不合,跟老師吵架,衣衫不整,露這兒露那兒的.
但她很講義氣,朋友遇到麻煩,她一定幫到底,所以至今那些朋友都還在跟她連絡.

一路到高職,她的讀書路總是不順,能吊車尾上個爛到出名的學校,已經是老天有眼.
但她大概是對「學校」「老師」和「同學」這種東西有偏見吧,仍是問題多多,最後中途輟學.

受不了家裡人唸她,決定搬出去住.
這段時間裡也出了不少事,打架,喀藥,跟幫派打交道,流產,當檳榔西施,在酒店打工,腳踏好幾條船等等.
她的朋友之中,有人被槍殺,有人被砍死,有人被抓去關,還有很多零零總總的問題.

我向來不輕易對一個人下定論,相信一個人再壞,都還是會有好的一面;一個人再好,也會有邪惡的時候.
或許正因為這樣,很多她不跟家人說的事,她總會跟我說.
聽她說著她的生活,我總難以想像她過的到底是怎樣的日子?那到底是怎樣的世界?

她的家人當然曾經努力過,勸也勸了,罵也罵了,用盡方法希望她能回歸正途.
但所謂「叛逆」,正是不肯聽人家說阿,尤其是父母.
我曾經試圖說服她到英國來唸書,一方面我可以照顧她,父母不必擔心,一方面好讓她離開那群朋友,這其實才是關鍵.
甚至連學校都幫她找好了,簡章拿到她父母面前,但她是怎樣都不肯.

我曾經問她,在這個所謂大學生滿街跑的年代,她卻只有個國中學歷,她作何感想?
她回答我:「但我的朋友們都比我更嚴重耶,我至少還沒有像XX那樣,或者是像OO那樣!」
是的,從她的世界來看,尤其跟她週遭的朋友相比,她已經算是很守規矩的了,很懂分寸,她算優秀的了.
她的朋友之中還有人很崇拜她,只要她一天在那個世界裡,我拿什麼去說服她:「不,妳這樣並不夠好?」
我該說什麼讓她相信:「不,人生不只是義氣和朋友而已,這樣是不夠的」?

她的確是有分寸的:喀藥是玩玩的,不可以上癮;跟男人們拉咧,是為了賺錢,但不會出賣肉體.
這些我都同意,也很欣慰她至少有這些底限,而不是玩的完全沒個尺度.
每當人家跟我提起她,我總忍不住替她說句話:「她其實知道分寸的,或許不是我們的標準,但她並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嚴重.」

大家都認為,她這一生肯定就這麼渾渾噩噩的了,沒得救了.

直到她跟交往了好幾年的前男友分手,換了現在這個新男友,事情開始有了轉機.

她的新男友還在唸書,而且打算繼續唸上去.
他大概是她這麼多年來,唯一認識的一個還有在唸書,有上進心的男生吧!
這點激勵了她,她說:「我不想他將來覺的我沒有內涵,話不投機」.
於是,她主動報考學校,選唸了「觀光科」,白天在貿易公司上班,晚上上課.
更令人跌破眼鏡的是,她從第一個學期開始便一路佔下班上第一名的位置,直到今天.
全家人都因為她這樣的改變,喜出望外!

不同於以往,現在我們倆之間的話題還多了:「妳教我這段英文吧.」「幫我看看課本這一段在講啥.」
我至今聽到這些要求,總都還是高興的差點要哭出來!

以前的那些朋友都還是在連絡,但她對她自己的人生有了其他的打算,不再像以往那樣投入於別人的人生或麻煩之中.
現在她還是常跟我說她班上同學的事情,但不同於以往那樣「我將為他兩肕插刀」的壯士斷腕的模樣,
取而代之的是「我已經玩過頭,看太多」的老大姐姿態,這常惹的我發笑.

她的學業或許晚了大部分的人好幾年,但老祖宗有說過:「浪子回頭金不換」.
回頭,比什麼都重要,這是大勇氣.

由 Emily 發表於 04:06 PM | 迴響 (11)

August 02, 2005

地雷

我相信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塊碰不得的領域,那是極度敏感,毫無理智的區域,稱做「地雷」.
那是六親不認,天皇老子踩了都一樣殺無赦的禁地.
有的人或許一輩子都沒機會發現自己這一顆地雷到底藏在哪裡,有的人或許擁有不只一顆地雷.
有些人的地雷很容易被引爆,有些人的則埋的比較深.
有些人的地雷威力小,只會傷及踩到它的那隻腳;有些人的威力很猛,一旦引爆,方圓百里之內絕無生還.

平常大家看起來都一樣正常,但如果被踩到地雷,就都不太一樣了.
雖然我老愛說溝通至上,平常比起很多人都還冷靜理智的人,也有這樣的地雷.
到目前為止發現了的這一顆,就是我很怕人家碎碎唸.
而讓我發現自己竟有這麼一顆地雷的人,正是我那親愛的老公 Stevie,因為他擁有能引爆我這顆地雷的火柴!

記得我們剛認識的時候,他很會碎碎唸,老實說,我至今還沒看過比他更會唸的人.
同一件事他可以不停地重複,換各種不同的方式,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下一直持續的唸,這簡直是一種「特異功能」!
唸到我精力焦「ㄘㄨㄟˋ」(忘記這個字怎寫了,大概這麼唸的吧...),精神恍惚,神智不清,然後耐性盡失,一肚子火,最後竟產生想「自殘」的衝動!
...其實是想揍人,但知道不可以,而變成想自殘.
那是一種想用拳頭擊破玻璃,想見血的衝動.

我跟他解釋了好幾遍,他一開始不懂我幹嘛這麼激動,這樣的溝通持續了1年多,我們才終於取得共識.
商量後決定的辦法,就是當我出現某種「徵狀」的時候,不管如何他都必須立刻閉嘴.
不然我會抓狂,而後果絕不是他碎碎唸想看到的.
至今又過了3年多,我們不僅吵架的次數減少了,我的地雷更從沒有接近爆發的時候.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地雷,地雷的定義就是 在某種狀況下,連你自己都不敢確定自己會幹出啥事,那種狀況就是地雷了
有的男人最怕老婆給他戴綠帽子,會氣到失去理智,直接把在床上的兩個人都一起幹掉;
有的人最恨好友跟自己愛上同一人,會把她砍死以後潑王水;
有的人最恨被騙錢,有的人最氣被人佔便宜...總之,啥都有可能.

既然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地雷,總要有解決的辦法.
除了不要明知這是對方的地雷,卻還硬要去挑釁,那就真的是自掘墳墓,活該找死.
我仍說:「溝通」是關鍵,而且伴侶是一個能跟你溝通的人,更是重要.
不然你就自己一個人氣到炸,對方還是不懂你幹什麼這麼誇張...更氣!

由 Emily 發表於 03:13 PM | 迴響 (15)

August 01, 2005

我幫你脫衣服

Stevie 應我的要求而學中文,他其實也很喜歡講中文,大概是因為學的快,所以很有自信吧.
但「喜歡講」並不表示「講的對」,事實上,他鬧過的笑話也不少.

記得有一年的過年,他跟我一起去阿公阿嬤家吃團圓飯,
當大家一邊吃一邊聊天,一副樂融融的模樣時,Stevie 突然冒出一句:「我幫你脫衣服!
大家,大約 20 個人,全都暫停了動作,愣住,包括我.
80多歳的阿公阿嬤臉上更是抹過一撇紅暈,突然害羞了起來,趕緊低下頭去.
大家的臉上都好像在說:「哇...外國人的確是比較開放..」
這樣怔住了幾秒鐘之後,大家又紛紛趕緊轉移話題,開始假裝沒聽到,以解除尷尬.

我帶著極度疑惑的表情看著他,等待他的解釋,
他一副理所當然地指向我手裡的蝦子,重複地說:「我幫你脫蝦子的衣服啦!
我才意會過來,原來他是要說「我幫你剝蝦子」啦!
天吶!還「蝦子的衣服」咧!那牠有沒有穿鞋子阿?牠還戴帽子ㄋ!

坐在我們旁邊的堂妹也發現了原來是因為他不知道「剝」蝦子,所以自己改了用詞,我們幾個人對看,直狂笑!
而坐在桌子對面單純的阿公阿嬤,雖然不知道這裡發生了什麼事,但仍害羞地不敢往這邊看,只是低著頭不停地猛扒飯...

Stevie 學什麼都很快,包括麻將.
想要跟我廝混,不會麻將怎麼說都少了那麼一點親切感,那種貼心的感覺嘛.
所以,他的麻將就是在我家學的.

上了牌桌,他不只中文,連台語都很優秀.
該「碰」的時候就說「碰」,該「吃」的時候就說「吃」;「西」他會說「塞」,「自摸」他會說「組矇」(台語發音).
才學沒多久他就開始嬴牌,但不識相地不知道咱們的規矩,老搶我娘要等的牌,終於我娘忍不住:「妳跟他說,要娶我女兒,就要懂的輸牌!」
...哈!這種霸氣果然是遺傳的.
「他只是會湊牌,還不會算牌啦,就別跟他計較了啦.」
竟然敢嬴丈母娘的牌,要不是因為他這張外國人的臉,早被踢出家門了吧!

由 Emily 發表於 06:30 AM | 迴響 (11)